父亲下班了返回寝室4钟头突发性病症,立即送医院门诊医治无效身亡,由于不可以算作工亡,父亲54岁,企业只给五万抚恤金,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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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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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下班途中要看具体死亡原因。若发生职工无责或者次要责任的车祸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如果是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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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死亡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属于工伤或者工亡,但是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其他情况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具体可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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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