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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2019-04-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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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可能对注册合伙企业所需的材料有所熟悉,但不怎么了解合伙企业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不用着急,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合伙企业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企业变更的受理审核时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变更所需材料

  二、合伙企业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含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

  5、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退伙协议及入伙协议。

  7、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8、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预售房合同、预售许可证以及竣工证明)、租房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门牌号码证明、住宅需提供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不扰民证明”。

  9、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价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10、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前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1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托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1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合伙企业变更的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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