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歇业后不能自动注销。只有公司超过六个月不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六个月停业的,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后才会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被注销的情形包括宣告破产,分立解散,强制解散的等。
企业歇业后不能自动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被注销有如下情形:
1.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2.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中所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且不续的;
4.当出现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
5.公司因为要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6.公司被有关部门依法强制解散的;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申请上海企业简易注销的流程大致如下:
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
2.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或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不存在适用简易注销程序限制条件和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当场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找法网提醒您,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