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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金的金额根据什么定性

2019-06-17 08: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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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我国在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情节轻微的、保释不会影响案件进程不会发生社会危险的、不会发生串供伪证等情况的,可以申请保释。当然申请保释可以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两种方式。那么保释金的金额根据什么定性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保释金的金额根据什么定性

  我国相关法律只规定了取保候审的保证最低起点为一千元,具体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保释金的金额根据什么定性

  二、保释金交给谁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交到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和保证人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其一。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三、保释金不退还情形

  1、对于保证金是否退还问题,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如在取保候审期间 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属于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

  2、对于保证金退还的问题,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调解成功,被害人不要求追究被害人刑事责任,那么此时公安机关就应对该案件撤案,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如果未调解成功或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那案件被法院进行判决之后,就可以到公安机关要求退还保证金。 另外取保候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还保证金:

  (1)期限届满时,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同时决定退还保证金。

  (2)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消失而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同时决定退还保证金。

  (3)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消失而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法院决定逮捕的,在执行逮捕时,应当同时决定退还保证金。

  (4)虽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属于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立即退还保证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保释金的金额根据什么定性、保释金交给谁以及保释金不退还情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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