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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中,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伤害对方3岁孩子的脸,约1厘米左右,缝6针(医院医生不建议缝针,自然愈合),现在已经支付对方的医疗费,如果对方起诉,我需要支付什么赔偿?

2021-05-22 08:31: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法院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 车祸的赔偿一般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受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项目的确定,不同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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