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资金周转问题,我向朋友借了30万元。我的朋友要求保留财产。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利与弊是什么?我以前与朋友没有经济联系。我做了十多年的好朋友。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