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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关税是什么意思

2018-07-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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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国家,关税都是其重要的税种,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是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是为了抵消外国政府对出口企业提供补贴等所产生的效果而征收的一项关税。惩罚性关税是什么意思?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内容。

  一、惩罚性关税是什么意思

  惩罚性关税是指当出口国家某种商品的出口违反了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者未按进口国的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由进口国海关对该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具有惩罚或罚款性质的进口附加税。又称为报复性关税。报复性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税率由具体情况定。

  二、关税的税额如何计算

  1、从价

  从价税是按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为标准计征关税。这里的价格不是指成交价格,而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因此,按从价税计算关税,首先要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

  从量关税是依据商品的数量、重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征收关税的。它的特点是不因商品价格的涨落而改变税额,计算比较简单。从量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

  复合税亦称混合税。它是对进口商品既征从量关税又征从价关税的一种办法。一般以从量为主,再加征从价税。混合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由此可见,惩罚性关税又叫报复性关税,如果商品出口国违背了双方之间的协议,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商品进口手续。作为商品进口国,可以对商品加收一部分关税,作为惩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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