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商局的薪水5000×0.63%×70%指什么?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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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
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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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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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根据具体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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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