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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2019-11-2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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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纳税时我们每个人的权力与义务,我国的税种时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增值税,我们所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计算和管理增值税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部分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受两个因素限制:

  其一,销售项目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二,购货方能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相关法律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的内容,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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