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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所得税如何缴纳

2018-07-12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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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那么在居间合同中所得税如何缴纳?找法网小编提供以下内容。

  一、居间合同所得需要缴纳哪些税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费用由居间人和委托人协商约定,无特别限制。在税法上作为个人偶然所得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没有什么限制。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三、间居合同所得税征收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另外,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综合上述,我们了解到居间合同按照税法规定属于个人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20%的税,同时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略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信息,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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