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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二次质押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1-0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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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二次质押是一个比较少见的问题,对于股权的二次质押来说,股权二次质押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依据,才能够进行二次质押,一般来说,股权进行二次质押的时候,需要满足股权二次质押的一个条件和相应的一个流程。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股权二次质押法律依据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股权二次质押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 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由 于股权二次质押并未取消原股权质押权人的质押权,因此从操作 上将与其说属于新设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不如说是变更原股权质 押登记。变更的内容时在原质押权人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质押权人, 其他所有信息均未变。当然考虑到原质押权人的质押权益,可以 考虑质押权人之间明确受偿顺序。

股权二次质押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

  股权质押新股优先认购权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⑴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因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授权资本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所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股权的取得并不以是否已经实际缴付出资为前提。

  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

  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该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出质,对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允许的。如日本《商法》第210条、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即是适例。中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该企业”。可见,中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该公司。

  三、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股权二次质押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采取股权质押的方式,要满足所有的条件才是合法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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