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大股东的名义向国外借款,用于公司的经营。公司其他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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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公司可以向负有过错责任的高管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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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如果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经理以公司的名义担保的,公司是不会承担担保责任的,还是需要经理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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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如何约定的?其他股东是否有签订过同意书?是否完全履行了股东的出资义务?建议具体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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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