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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贷款已经到期了,现在还没到期。贷款由我三叔的老师担保。信用协会现在将如何处理?

2020-02-28 20: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你们和农信社之间存在保证合同关系,解除保证合同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约定可以解除的,按照合同解除条件进行。如合同约定不能解除,那就不好办了。 你们如果感觉有风险的,鉴于贷款期限还未到期,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还不知道,你们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即对你们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他追偿进行担保,以维护你们的权益。
  • 一方面,对于银行而言,收回贷款本金是第一要务。追责对象为债务人和担保人。据你描述是多人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银行有权力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责。另一方面,担保人应当对贷款有保证还款的义务,若不能还上。
    银行可以对其起诉综上所述,银行有权利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而且有权利要求偿还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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