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本金咨询

你好! 我从银行贷款买的车,途中担保公司从今年5月到今天两个月过期4000元。 担保公司把我的车弄掉了。 我不想自己去取。 我打算拍卖车。 拍卖的金额不够的话要支付剩下的贷款,会让我负责吗

拍卖
2020-05-16 18: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车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是个体商户的的,必须提供个人的营业执照。
  • 法律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没有限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后,即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区分下列情形确定: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