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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权限有哪些

2021-01-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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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作为执行机关,其权力是仅次于股东会的,对此董事会对内对外都可以行使其权力,当然其权力的行使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董事会权限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董事会权限有哪些

  董事会权限是董事会作为业务执行机关,其权限分对内对外两方面。对内行使管理公司内部事务的权力。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具体是指股东会的召集,经理人的任免,董事长、付董事长、常务董事的选任,新股的发行等等。

  对外行使代表公司的权力。即代表公司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活动。另外,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本和亏损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也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权限有哪些

  二、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上市公司的董事,除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外,如果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或是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的,也不得担任董事。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三、董事的任免机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董事的提名办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关办法规定。董事选任程序应规范,保证董事选任公平、公正、独立。上市公司会要求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应当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等,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董事会权限是董事会作为业务执行机关,其权限分对内对外两方面。对内行使管理公司内部事务的权力,对外行使代表公司的权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董事会权限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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