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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表决权的方法

2021-11-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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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的每一位董事都有表决权,也就是一人一票,一般来说决议需要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表决权的方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表决权的方法

  《公司法》第111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时,实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

  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

  公司法在其变迁过程中,特别是在股东人数众多、股权较为分散的情形下,股东主权的原则已有一定程度的削弱,董事会的权限随之增强,原本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许多事项转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事实上已经分解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因此,董事会对享有最后决定权的事项所作的决议,自然也应当属于公司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表决权的方法


  二、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三、董事会的类型

  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根据功能将董事会分成四种类型:

  1、底限董事会

  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

  2、形式董事会

  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

  3、监督董事会

  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

  4、决策董事会

  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表决权的方法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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