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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2021-03-3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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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当事人存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等情形的,那么当事人就涉嫌犯罪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虚开增值税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虚开增值税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虚开增值税属于刑事犯罪,律师费用可以和律师具体协商,一般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确定律师费的收取金额的。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而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形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

  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账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账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账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四是“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五是“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值得注意的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无论是在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还是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都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虚开增值税属于刑事犯罪,律师费用可以和律师具体协商,一般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确定律师费的收取金额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虚开增值税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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