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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半年回收房屋,租赁人刚装修好房屋,对租赁人违约行为,租赁人应如何索赔。

2021-03-21 15:5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
    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房屋租赁到期后续租的问题有: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可知:租赁物的交付与检验条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一般都是由供货商直接交付至承租人确认的交付地点,由承租人负责接收和验收。承租人在验收完毕后,向出租人出具验收证书,出租人据此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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