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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主,租赁户过春节回家不在家期内,因为自来水管脆化渗水,租赁户房间内统统泡了,而且隔壁邻居吊顶天花板不利于。可是在我收到物业电话告之租赁户时,她仍未立即回家了解决,导致漏水比较严重物件泡浸。不便问一下我应负责任?

2021-05-03 15: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 业主已装修入住的或者由于自己施工造成漏水,使楼下被淹,由楼上业主负责。但物业公司需尽到自己的义务,在发现漏水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如果物业没有做到是不能免责的
  • 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是要承担责任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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