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收回房子,自己住。我们愿意赔偿两倍的租金。它被拒绝了,因为承租人要求更不合理的赔偿。如果我想强行终止租约,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强制终止租赁的定义是什么?我恳请资深律师解决他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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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物有瑕疵的,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按
合同法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更多处于钱袋子的地位,租赁物选购、验收、使用等所有事宜都由承租人负责处理的,这时再向出租人索偿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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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或赔偿;如果是不定期租赁,承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进行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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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承担解除
合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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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