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店铺合同是三年,从现在开始是两年,甲方回收店铺,租金每年交,房东手中要求店铺,出现相当高的转让费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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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合同又约定了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则房东需赔偿承租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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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按原来租金标准继续履行合同或同意解除但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修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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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跟我说一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违约责任的,建议可以直接电话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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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