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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后诉讼以谁为原告

2021-11-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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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后,如果行政相对人还是不符合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决定的,那么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复议后诉讼以谁为原告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行政复议后诉讼以谁为原告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侵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提起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诉讼以谁为原告


  二、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关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两者都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6、法律关系相似。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是居中的裁决者,所以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司法的范围,与法院的审判活动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一方当事人行政机关无权提起。二者均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都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被申请人或被告都是享有国家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

  8、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适用的原则和程序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二者的受案范围基本相同,所作出的裁决种类和执行手段也基本相同。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不适用调解等原则,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都适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侵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提起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复议后诉讼以谁为原告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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