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咨询

你好!进入执行,可以申请复议吗?

2021-05-13 17:0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公安机关的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公安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6)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认为公安机关的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 你好,与执行法官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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