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咨询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得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020-06-04 10:2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 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的限制,并且要提交相应的材料,材料不齐全等的会被不予受理。确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后,按规定到复议机关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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