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无缘无故的定期合同,我想中途终止。怎么操作?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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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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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合同其合同期届满,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终止,不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在定期合同期限届满前,需要解除合同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但会产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轻重需要看合同的具体情况,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般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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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合同其合同期届满,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终止,不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在定期合同期限届满前,需要解除合同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但提前解除合同往往会产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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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