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咨询

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时失效,但对方已将其取走。如果对方不收回我该怎么办?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时失效,但对方已将其取走。如果对方不收回我该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22-04-30 16:3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方法如下:1、公司当月开出的发票在当月收到退回的完整发票联和抵扣联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下面的作废,同时在发票所有联次上加盖作废章;2、若是发票跨月则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开据红字发票冲回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对开具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无法协商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