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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2019-07-2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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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是我们比较常见的形式,大家应该也不太陌生。而留置担保也就是指债权人留置一部分财产。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的?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哪些情况留置权会消灭?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担保法》第八十三规定:“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直接由法律或者条例规定的违约金,称为法定违约金。无法定违约金标准或者虽有法定违约金标准但当事人不理会这种规定,而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条款,此种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律承认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损害赔偿金,是在保管、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的违法行为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即发生损害赔偿责任,由实施违法行为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以弥补受害人因违法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损害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中最重要常用的责任形式,由于强调民事责任的补偿性质而有别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财产责任形式。

  这里损害赔偿金责任应包括两个方面:

  1、由于债务人逾期不付价款所发生的违约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2、留置物本身之隐有瑕庇所致的侵权损害之债。

  关于保管费用。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向留置人请求保管费用。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留置人必须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尽保管义务。二是留置物保管费用如何合理限制。保管费用的开支应以必要为原则,即为留置物保全完好功能无损所必要的保管费用的支出方为合理。当留置权人与留置人对保管费用的支出发生争议时,法院将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裁定。

  所谓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也就是实行留置权时所进行的必要支出。

  实行留置权包括:

  1、留置物折价,所有权归于留置权人,原债权消灭,留置权亦随之消灭。

  2、将留置物拍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由此可见,行使留置权的费用一般包括:所有权转移时的签约、公示手续等费用,申请拍卖等拍卖费用。

  二、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哪些情况留置权会消灭

  1、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

  2、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功能主要是通过留置权人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促使债务人尽快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为清偿债务另行提供了相当的担保,该担保就构成了留置权的替代,债权人的债权受偿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原留置财产上的留置权理应消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哪些情况留置权会消灭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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