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咨询

你好,请问律师。我因担保人借款事件被起诉,借款人的分期付款没有追究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的责任可以撤销吗?

2021-04-05 11: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担保人肯定要为自己担保的内容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法律也保护担保人的权益。如果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就自己承担的担保数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借款人追偿。
  •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如果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就自己承担的担保数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借款人追偿。另外,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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