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咨询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对在建项目抵押的阐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履行担保的行为。想请问一下,抵押权人可以是除银行以外的其他主体吗?比如国外投资者?

抵押担保
2019-08-19 17:1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担保的几种方式是:
    1、房屋抵押担保这种担保方式是目前为止最为常见的一种抵押贷款形式。即个人用个人或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这种贷款的受理通过率较高,且额度也比较高,但是当贷款人无力还贷之后,抵押房产就会成为银行产物,银行有权利对其进行拍卖,赔偿贷款人的欠款。
    2、自然人担保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若是选择自然人担保的话,那么借款人是需要向银行提供个人资质较好的担保人的话,否则银行是不会认可担保符合条件的。
    3、质押担保如果借款人手上有债券、存单、股票等,也可用其作质押,申请质押贷款,不过贷款额度要根据质押物的实际价格来确定。
    4、最后,银行个人贷款担保所要求的质押物或担保人都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如质押物需要有相当的市场价值,而担保人则需要有一定的信用或社会地位,只有符合条件的银行才会给予审批。
  • 担保人对贷款人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偿还。银行为了方便,肯定是想要钱,而不是拍卖贷款人房产去换钱,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向担保人索偿。
    担保人可以以贷款人仍有还贷能力为由向法院提起抗辩权,但是抗辩权是否成立还需要法院裁决,同时如果银行不接受抗辩,担保人还是要还钱的。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后,贷款人的债权自动转移至担保人身上,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贷款人的房产,用以偿还担保人所代偿的债务。
  • 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定抵押的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登记之后抵押权才成立,所以登记是房产抵押权成立的条件。第二,您的债务人又被其他的债权人起诉并且申请财产保全了,既然法院准许了对方提出的财产保全行为,那么就意味着对方作为债权人可能跟您一样,也是享有相应的担保的。
    不过债权的到期时间可能存在先后的差别。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先于您的到期,那么对方就可以先一步向法院起诉,采取相应的措施救济自己的权利。第三,登记不仅是抵押权成立的条件,对于其他没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来说,您是可以先于他们受偿的。

  •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评估一般银行会按市价打六折
    三、银行同意放贷后办理抵押登记
    四、用土地抵押可以是企业法人可以是个人,但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法人贷款要有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身份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及经办银行所需的其他资料
    六、个人贷款较为简单只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完税证明就可
    七、现有贷款品种有很多,各家银行都有不同的操作办法,但本人认为能办个人贷款就不要去办理法人贷款,因为各家银行对个人贷款利率均较法人贷款要优惠
    八、未尽事宜可以下次讨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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