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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栋搬家楼,没有房地产有风险吗?

2020-06-15 22:48: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住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租房合同是否有效,应从取得房产证的原因进行类型化对比。如果因为 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手续 或 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而不能取得房产证的,由于该类房屋违反国家关于建筑、规划等方面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不予保护,出租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则违法建筑的违法性消除,原以违法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在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下,应认定有效。
  • 根据我们办理的案件存在着如下法律风险:
    一、在我国不动产的取得必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其所有权归属就应以房产证上的登记权利人为准。以他人的名义买房,如果登记购房人一旦产生不良的企图或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是很困难的。  
    二、即使被借用者不会反悔,也同样存在着巨大法律风险。因为在被借用者领取房产证之后,到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之前,如果被借用者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或存在侵权或离婚纠纷等,该房产很可能会被法院查封或拍卖。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取得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
    三、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署了书面协议,交付了房款,但因该借名行为系规避国家政策行为,该购房行为事实上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属无效,且有可能会承担房屋被政府收回的风险。
    四、如果登记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即使登记产权人没有发生意外,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  
    五、如果银行之后核查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六、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再也要不回来。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 你好!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如果回迁房,跟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如果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但回迁房一般来说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回迁房分两种形式1。原住房屋是私产,回迁后所得房屋是大产权(完全产权)。
    此类房屋得到房产本后可去所属区域交易中心直接过户。2。原住房是公房,回迁后得到小产权(经济适用房产权),从回迁之日起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过户费用高。回迁房的优点是物业费便宜,地点多是繁华地区。
    ??缺点是房子质量优待改善,公摊面积大。房产证除了特殊标注外没有其它区别.都是一样的产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 房产证只是银行考虑的条件之一,只要条件具备,就可以办理贷款。
      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
      所需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
      对于2年期以下的贷款,可按月付息,一次或两次还本;
      对于2年期以上的贷款,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交纳的费用:
      物业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个别银行收取)、保险费(境外人士还需公证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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