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义务教育是一项好制度,应该坚持实行下去,但是很少有人能清晰地知道实行义务教育究竟有哪些影响,虽然很多人有所了解,但了解得往往不那么细致,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义务教育有哪些影响?
九年义务教育仅仅中等教育,这九年我们可以保证的是部分人经过中等教育之后,得到基础的知识,对文化的传播有一定的好处。但是我们无法通过这九年义务教育保证这些人会享受到更高的教育,部分人却也是仅仅的经过九年义务教育而已。他们没有参与更高水平的教育,也就为各自的人生画上分水岭。
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2、明确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
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3、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4、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强化省级统筹
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5、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6、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7、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8、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
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实际上,过去设立的在小学任教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是不规范的。这一新规定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都是一个很大的激励。特别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9、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1、学费。本来,参加任何学习,都是要交学费的。在实施义务教育之前,中小学也都是收学费的。现在,学费免除,不允许再收取。
2、课本费。学习要用到课本,非义务教育阶段要收课本费,比如高中,现在仍然是收取课本费的。但小学初中是不允许收课本费的。
3、杂费。以前,中小学每学期都是要收取杂费的,杂费没有一定的标准,有时候是现收现支,一个学期会收取多次。有时候是估计一个学期大约多少,一次性收取。什么是杂费呢?就是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纸张费、印刷费、粉笔费、教具费、打扫卫生的工具费、电费、班级活动用的班费等等杂七杂八的费用,都可以纳入杂费。没有实施义务教育时,各种名目的杂费都有。现在,杂费一律不得收取。
没有一分钱是可以强行收取的。可以代收的,一是每个学科一套资料,就是所谓的“一教一辅”,即使是这套资料,也是要征求家长意见,经家长同意后征订的。家长如果不同意,学校是不可以代为征订的。二是在学校就餐的学生的伙食费,这个不用多说,不在学校就餐,自然不用缴纳。至于校服费、保险费等费用,学校都不可以代收,除非家长因为购买不便,向学校提出要求,提交申请,学校才会代购,否则,学校是不可以代收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义务教育有哪些影响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义务教育有很多影响,而且都是好的影响,所以我们应该坚持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