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师体罚学生是否触犯义务教育法

2019-11-24 16: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近年来新闻媒体上报道出的老师体罚学生、语言侮辱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不在少数,一部分人认为这没什么,甚至一些家长依然觉得老师就因该严厉一点,甚至嘱托老师孩子不听话就直接打,那么老师体罚学生是否触犯义务教育法?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老师体罚学生是否触犯义务教育法

  老师体罚学生触犯了义务教育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老师体罚学生是否触犯义务教育法

  二、哪些行为属于老师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经由制造身体上的痛苦,或经由控制身体,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为之惩罚。兹分五点说明如下:

  1、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於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钟。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是体罚。

  4、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5、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老师体罚学生是否触犯义务教育法的内容,体罚行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严重的体罚现象,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