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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来在淮北市第四路买的房子已经支付了首期款。这是16岁的结束。如果我买不到房子,我不会退还首期款。这是严重的违约行为。我该怎么办。

2022-03-14 13:4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彻底。一般可将违约行为划分为: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 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房者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房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房屋买卖违约需要承担以下责任,或者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解除合同;
    3、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4、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
    5、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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