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咨询

你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我曾经处于领导地位。昨天,公司解雇了我,并安排我当技术员。公司这样做属于减薪和降职。在此基础上,我可以通过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然而,公司和我本人签署的原始合同是一份开放式合同,其中规定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更换职位和工资。这样的条款是否对我不利,无法要求赔偿?还有如何通过协商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这对你自己有利。该公司尚未口头回答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所以我不这么认为。我们应该进行仲裁吗?非常感谢。

2022-06-16 14:3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时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关于合同解除的具体事项和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等,比如如何办理离职手续,如何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奖金提成、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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