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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

2018-07-15 16: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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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因为一些现实的原因而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此时需要公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但同时还要注意,并不是提出了申请之后就一定能够获得贷款。那么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二、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三、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贷款的相关信息,在贷款时候,要记得还款日期记得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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