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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2021-11-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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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A股可以分为主板和创业板,一般来说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和要求都比较高,而创业板的条件则相对低一些。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二、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财务准备

  国内外证券市场都要求准备上市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会计报表需要经过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创业板上市前的十大财务准备:

  一是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

  二是按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收入及相应税赋的调整;

  三是检查、完善存货管理系统及其它内控制度;

  四是注意新的审计结果与以前税务等部门认可结果之间的衔接问题;

  五是将产权关系明晰并确定关联方,并从财务账目上将关联交易划分清楚;

  六是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问题的理顺;

  七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入账;

  八是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总监工作流程与规范的建立与实施;

  九是选择境外上市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调整;

  十是改制前财务策略的实施与战略的衔接。

  三、创业板上市与主板上市的区别

  1、主体资格的区别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2、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

  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3、股本规模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中国的创业板现在有消息传言股本规模下限可能会在3000万元。

  4、经营记录的区别

  由于营运记录对于投资者分析企业状况、预测发展前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有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因此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

  5、盈利要求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时更侧重于公司的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盈利没有要求,正是考虑到新兴企业在创业初期少有或几乎没有盈利的实际情况,美国NASDAQ市场虽然上市标准有三套,但总体上对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因此,国内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为了保证投资者利益,降低投资者风险,中国可能会对盈利作一定的要求,估计要求两年内利润要达到一定的底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需要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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