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是国家对于遗产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收取的税费,国外也将遗产税称为“死亡税”。遗产税的征收有利于调节社会的财富分配,也有利于为政府事业作出一定的财力支持。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遗产税征收的范围,找法网小编欢迎大家阅读。
一、遗产税征收的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
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必须缴纳遗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3、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不是任何遗产都需要缴纳遗产税的。
二、遗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
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
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三)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以上就是遗产税征收的范围的介绍。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应该向中国交遗产税。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管是境内财产,还是境外财产,都应该向中国交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