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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征收后对房产的影响

2018-07-1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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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房地产业非常火爆,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对于各地房价攀升过快,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政策进行调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遗产税征收后对房产的影响,找法网小编欢迎大家阅读。

  一、遗产税征收后对房产的影响

  取消或降低遗产税税负,往往降低二手房交易活跃度

  通过比对香港、台湾和日本的房地产市场历史情况,我们发现在政府取消遗产税或者降低遗产税税负之后,都将在短期内直接或者间接地抑制二手房的交易。香港的二手房交易活跃度在香港政府提出将取消遗产税之后和正式取消之后都有短期的下降。台湾的减税政策也在短期内增加了住宅赠与转移面积,间接地抑制了二手房市场。

  同样的,日本九十年代末继承税税负降低后,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也在短期内明显下降。这些都显示出遗产税税负降低后,高净值人群通过抛售不动产而达到避税目的的必要性降低。

  二、遗产税主要分类

  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但是各国具体执行的遗产税制度有较大差别。总体来看,遗产税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总遗产税制

  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其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其在表现形式上是“先税后分”。美国、英国、新西兰、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该遗产税制,香港也曾使用过该税制。

  分遗产税制

  又称继承税制,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分别进行课征的税制,其纳税人为遗产继承人,形式上表现为“先分后税”,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日本、法国、德国、韩国、波兰等国家实行分遗产税制

  总分遗产税

  总分遗产税,也称混合遗产税,是将前面两种税制相结合的一种遗产税制,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总遗产税,再对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征收分遗产税,表现形式是是“先总税后分再税”,两税合征,互补长短。

  兼蓄了总遗产税和分遗产税两种遗产税的优点,先对遗产总额征税,使国家税收收入有了基本的保证。再视不同情况,有区别地对各继承人征税,使税收公平得到落实。但总分遗产税也存在缺点是,对同一遗产征收两次税收,有重复征税之嫌,使遗产税制复杂化。

  以上就是遗产税征收后对房产的影响。我国虽然还没有正式施行遗产税的征收,但我们可以根据其它已经施行遗产税征收的国家来看一下征收遗产税可能会对我国房地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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