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房产税和遗产税的区别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房产税和遗产税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税率 :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遗产税
遗产税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包括房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和比例依次为:
1、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
2、80万-200万的征收税率为20%;
3、200万-500万的征收税率为30%;
4、500万-1000万的征收税率为40%;
5、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为50%。
二、哪些不计入遗产税
(一) 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二) 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三) 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四) 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六) 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的区别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