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咨询

我有一处赠与得来的房产,现在已经过户满五年了,并且是我名下唯一住房,如果现在将该房产出售,是不是可以不用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019-06-02 10:04: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的权利顺位
    一房数卖中的数个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部分第
    (二)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3条的规定确定权利保护顺位。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房屋的买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房屋网签手续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
    买受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案件中,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查封房屋处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二)房产土地赠与
     土地证更名需履行“申请-受理-踏察-审批-登记-发证”共6道程序,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业务窗口提供申请书,由买卖双方当场填写)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业务窗口提供,买卖双方现场签字)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新产权证)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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