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咨询

退休返聘工作人员薪水按薪水薪资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文档的批准文号有没有?

2020-01-14 14:0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如果参保人在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公司有正常为咨询人参保缴纳社保,咨询人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社保不足15年,就无法享受到退休待遇,那是与公司无关的。如果参保人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为参保人办理缴纳社保,而导致参保人不足缴费年限,无法享受到退休待遇的,公司理应为参保人补缴社保。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终于退休。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7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应当由民事法律、法规调整。  因此,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再应聘时,可通过要求订立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