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咨询

我是一个个人家庭法人,xx打电话给我缴纳个人所得税,2017-2019年个人所得税,每月220元的配额,还有超过3000元的延迟缴纳,但是两年多来我从未被税务局通知给我缴纳税款,为什么拖了这么久这么多电话,我想咨询你这个问题,谢谢!

公司税务
2020-03-23 15: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 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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