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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个税少缴了,税局帮我算把已缴的个人所得税加到薪水总数里从新用可用的税额计算公式对不对?

公司税务
2020-04-28 12:5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全国统一,按下面方法计算: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新的个税税率表 (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税率为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为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555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税率为45%。
  •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须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同时,工伤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是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不存在这种关系。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法院和税务局两个部门。
    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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