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制度的出现不仅仅是为了让委托人的财产权得到有效的管理,还可以更好的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对于市场经济起到一定的作用。今天找法网小编跟大家讲讲,怎么设立信托?
怎么设立信托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设立信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信托的成立需要以下四方面的条件:
第一,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信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它的确立必须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不信任,则信托行为难以发生。即使发生信托行为,因存在不信任,甚至带有欺骗性,在法律上仍不能确认其为有效。
第二,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的目的是信托行为成立的依据,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三,确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信托财产,就没有财产的转移,信托就不能成立,因此,信托的成立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
第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认信托行为的成立,必须有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现代信托中,这种意思表示在形式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信托法》第八条要求“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如何设立信托?
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一是信托合同;二是遗嘱;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
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考虑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选任必须以受托人的接受为前提,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哪些情形下信托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信托的设立有几种方式,可以通过信托合同设立、遗嘱设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书面文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