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咨询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公司税务
2021-06-01 09: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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