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咨询

我公司主要从事儿童玩具的销售和销售,但是现在我们专注于这个渠道的生产,所以我们有一个专业销售代理人在前期签订了销售合同,听说购销合同也需要支付印花税,请问销售合同印花税率。

2020-06-03 22:5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 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对于缴纳方式,其他税种你怎么申报缴纳,印花税也怎么申报缴纳。
    如果通过网上申报,印花税如果无法申报,就说明税务机关没开通此税目,可通知税务机关开通就可以申报了。当然了,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到税务机关大厅缴纳。

  • 1、如题所述,一般的做法,如合同中所签订条款中,交易金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那么以合同上书立的不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中所签订金额是含税的,那么则应以含税金额进行计算;
    2、但在实际工作当中,通常以含税金额进行计算,但该事项仍建议咨询税务机关为妥,在本平台无法代为作出确切判断;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