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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意义

2018-09-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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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意义是什么呢?下面有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意义

  提高个税起征点表面上只是增加了绝大多数人的收益,但背后却包含着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个税起征点偏低虽然可在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但最终压制了中等收入者的积累和消费能力,这种局面不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这次个税起征调整,体现了社会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也体现了和谐社会人性化。个人所得税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但现在纳税主体却变成了工薪阶层,这是与其背道而驰的。今后我国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任务就是扩大消费需求,个税调整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正是扩大内需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二、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内容

  相关提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提案通过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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