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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19-05-3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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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萧条时期,税收减少的速度比个人收入降低的速度还要快,可阻止通货紧缩的趋势。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税中偶然所得具体指哪些?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一、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

  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注意:如果另行给予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的,则按优惠税率或者减半计算。

  二、个税中偶然所得具体指哪些

  偶然所得在计税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

  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屋赠与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三、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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