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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申报的流程

2019-05-30 14: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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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很重要的一种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申报的流程怎样呢?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有哪些相关条文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申报的流程

  1、 纳税人首次申请办理网上申报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申请审批表》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网上申报申请的手续。

  2、 受理人员对纳税人的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向纳税人当场打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专用密码领取单》。

  3、 纳税人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专用密码领取单》,到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领取网上申报专用密码的相关手续。

  4、 纳税人在上海财税网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页面上,按提示步骤,填写并发送《纳税申报表》。

  5、 纳税人成功发送《纳税申报表》后,申报系统将自动生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受理回执单》,并回发给纳税人留存备查。

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申报的流程

  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法律条文

  《个人所得税法》

  1、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2、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申报的流程”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网上申报的流程、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相关法律条文三个内容。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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