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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注销流程

2019-01-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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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注销是什么?税务注销是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注销流程,是怎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注销流程

  (一)资料准备:根据申请业务所需的资料清单准备资料,相关表格资料以网上申报系统中(“注销登记”业务)的为准,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注销流程

  (二)网上申报: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用于数据采集,并将纸质版资料扫描件在网上同步提交,用于审核和电子档案备案。

  (三)业务办结:业务在网上审核通过并收到短信通知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不再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四)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五)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六)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七)民办非企业单位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日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八)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

  (九)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一式一份);

  (二)决定注销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理(董)事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原件(一式两份);

  (三)须前置审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对注销登记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原件(一式一份);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原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须先到业务主管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没有业务主管的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五)清算组织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原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一式一份);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网上办理业务需要拍照提交实物图片(财务凭证错落有序摆放,能看清数量,无需逐一扫描,业务审核通过,需将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上交登记管理机关销毁,民办学校的印章及财务凭证上交其业务主管单位销毁);

  (七)清算公告原件(须在东莞日报上刊登);

  (八)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十)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注销流程,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的条件,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需要哪些资料。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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